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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文犯罪小說的發展脈絡──從台灣談起,兼論中國、香港等華文作品|既晴

【文/既晴】台灣犯罪作家聯會轉載自《皇冠雜誌》第811期


「推理」是日本創詞,原稱無神探角色登場的解謎小說,與歐美所稱mystery有所不同,其後,日本亦循而改稱ミステリー,以求與mystery同義。然而,華文圈使用「推理」多年已成習慣,反而容易招致誤解,以為mystery與推理小說等義,而疑惑為何逸脫現實或毫無解謎元素的作品也可稱「推理」小說?實則,是中文翻譯跟不上類型的迅速演化所致。

犯罪小說是一種特殊的類型小說。很少有一種類型小說可以像犯罪小說這樣,經過了一百八十年的發展,仍然充滿自我顛覆的生命力、仍然積極地在探索它豐沛的可能性。


「類型」是作者在雷同的故事架構下不斷自我複製、反覆打磨,與讀者之間逐漸建立起「創/讀默契」的固定敘事格式。因此,所有的類型小說,一旦發展成熟,都將面臨到既有敘事格式的更迭問題。有些類型落入窠臼,逐漸蕭條;有些則突破瓶頸,為類型賦予了全新的意義。


若從名稱來看,偵探小說(detective story)為初創時的名稱,意指故事重心在離奇謎團的偵查、破解,故事的主人翁是偵探,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破案,提供讀者智性的樂趣;而後,又有冷硬派(hard-boiled)、懸疑派(suspense)、驚悚(thriller)小說崛起,凡有真相揭露之過程的故事,無論是積極調查,或是劇情自然推進,都屬於推理小說(mystery),甚至,部分涉及超自然力的恐怖(horror)小說亦歸此類,定義也變得更加寬鬆。


特別注意的是,「推理」是日本創詞,原稱無神探角色登場的解謎小說,與歐美所稱mystery有所不同,其後,日本亦循而改稱ミステリー,以求與mystery同義。然而,華文圈使用「推理」多年已成習慣,反而容易招致誤解,以為mystery與推理小說等義,而疑惑為何逸脫現實或毫無解謎元素的作品也可稱「推理」小說?實則,是中文翻譯跟不上類型的迅速演化所致。


今日,mystery又涵蓋不一定涉及真相揭露,僅以犯罪心理、犯罪行為、犯罪問題為主體的小說,擴大統稱為犯罪(crime)小說,不難想像其變化之日新又新,當然,也距離過去我們所認為的古典定義更遠了。我認為,為了看清此一類型文學的全貌,不妨以最新的犯罪小說角度來理解,這也是本文所採取的立場。


台灣犯罪小說的起點,據學界考證,是日治時代明治31年《台灣新報》連載小說《艋舺謀殺事件》(1898)共50回,作者署名「さんぽん」(三本)。台灣作家李逸濤在《台灣日日新報》連載的〈恨海〉(1910)共5回,則是首篇漢文創作。座東光平《士林川血染漂流船》(1914)改編於明治41年(1908)一樁煤炭運輸船上的兄弟雙屍案,是第一部刑案實錄小說。然而,這些作品年代久遠、多以日文創作,亦未集結成書,對現代創作的影響相當淡薄。


現代台灣犯罪小說的開端,應屬林佛兒《島嶼謀殺案》(1984)。他也創辦了《推理雜誌》、舉行了4屆「林佛兒推理小說獎」。一九八○年代的主要創作路線,是承襲台灣鄉土文學,突顯當代社會問題,輔以謀殺、犯罪元素的融合。在這段摸索期中,許多創作者都在追求偵探小說的本質,寫出符合智性精神的作品,但亦有部分作品,已經重心放在懸疑、犯罪上,惟當時認為缺乏「推理」元素而較遭漠視。

到了一九九○年代,犯罪小說的類型敘述技法,在翻譯作品系統化的影響下,逐漸為創作者所吸納,並且加以活用。這個時期的作品,更重視詭計、解謎的創意,取材範圍則維持在社會寫實路線。例如,旅瑞作家余心樂的《推理之旅》(1992),故事劇情描述遊瑞旅行團住宿於阿爾卑斯山旅店中,發生了密室謀殺案;天地無限《血讎的榮光》(1998)以駭客恐怖攻擊的劇場型犯罪為主軸,此一以「社會對立」為主軸的書寫核心,也延伸到《第四象限》(2002),在《第四名被害者》(2015)臻於成熟;葉桑以短篇集《黑色體香》(1990)為始,筆觸充滿現代都會奇情瑰麗,尤其聚焦於男女情愛的複雜糾葛,千變萬化,是台灣當代創作的多產之最,近年集結為《午後的克布藍士街》(2016)。


短篇作品方面,藍霄以〈迎新舞會殺人事件〉(1990)創造第一個「偵探團」秦博士探案,開啟了校園解謎的新聲,系列行至長篇《錯置體》(2002),宛如筆下人物們的青年成長史。牧童專事法庭犯罪,以〈跛貓〉(1994)為始的文石律師系列,創作不輟至今,近期有長篇《天秤下的羔羊》(2018)。此時,女性創作者亦開始嶄露頭角,蒙永麗以〈獎〉(1990)備受注目,其後轉往少年讀物發展;蔡一靜〈死者的畫像〉(1993)知性與感性兼具的細膩描寫,洋溢著克莉絲蒂之風。


我個人也是在這時出道的。處女作〈考前計劃〉(1995)是批判升學主義的社會寫實作品,運用了以犯罪者為敘事視點的倒敘手法,次年的〈復仇計劃〉(1996)更強化「完全犯罪」的設計,這段時期的創作,均收錄於《獻給愛情的犯罪》(2006)。


到了二○○○年代,台灣犯罪小說出現了「掙脫寫實、擁抱浪漫」的明確轉向,這個時期的作品,不再僅以遵循外國寫作技法為滿足,在詭計、解謎的基礎上,朝向更複雜的謎團、佈局挑戰。由於寫作路線力求回歸類型本質,不以社會寫實為首要目標,又稱「本格復興時期」。


我的《請把門鎖好》(2002)、《別進地下道》(2003)、《魔法妄想症》(2004)三部長篇,首度融入魔法、潛意識等西方玄學思維,故事情節游移在現實與夢境之間,充滿幻想色彩,探索理智與超自然力之間的模糊地帶。第二屆「人狼城推理文學獎」(後改制為台灣推理作家協會獎)首獎得主林斯諺,取法歐美解謎格式,故事舞台跳脫本土,《尼羅河魅影之謎》(2005)以尼羅河的異國旅程為背景,其後《芭達雅血咒》(2010)則以泰國的靈異傳說為主軸,為台灣犯罪小說超越國境之最。


陳嘉振的《布袋戲殺人事件》(2006)及《設計殺人》(2011)則挖掘台灣本土文化、反應社會現象,對古典詭計做了高度的融合。冷言專注在解謎古典誡律的實驗性手法,結合生物科技的幻想,有《上帝禁區》(2008)與《反向演化》(2011)。獲得第一屆島田莊司獎首獎的寵物先生,以《虛擬街頭漂流記》(2009)詮釋了虛擬實境科技下的人性情感,將「本格復興時期」的發展推升到最高峰。


二○一○年代的台灣犯罪小說,在類型架構逐漸穩固的基礎上,以往關於本土特徵、寫實取向、外來類型嫁接的議論,漸有淡化的趨勢,形成一種自然作之、現之的台灣意識,取材不受過去的框架綑綁,劇情不受既存的時空限制,進一步地發展出更為多元的題材呈現。


林斯諺《無名之女》(2012)辯證精神與肉體分離的人格認知問題,《馬雅任務》(2014)探究人生經驗的模擬與替代;提子墨的《熱層之密室》(2015)是發生在外太空的不可能犯罪,同系列續作《水眼》(2017)更將舞台搬到水怪出沒的神秘湖底觀測台,前後呼應,可謂上窮碧落下黃泉,想像力之鉅令人驚嘆。薛西斯的《H.A.》(2015)將案件發生在線上遊戲場域,呈現虛擬邏輯的解謎趣味。


秀霖《國球的眼淚》(2010)寫棒球運動的假球賭博黑幕、張渝歌《詭辯》(2015)寫經濟奇蹟時代的歌廳文化、沙棠《沙瑪基的惡靈》(2016)寫小琉球原住民傳說、千晴《縛乩:送肉粽畸譚》(2018)談宮廟文化中的駭人聽聞的乩童奇談、八千子《地火明疑》(2019)寫「撿骨」的台灣特有喪葬儀式、楓雨《沒有神的國度》(2020)談社會運動的學生領袖造神現象、王少杰《團圓》(2021)寫基隆海港的社會工作者困境,這些作品的謎團構成,都緊扣台灣社會情境,本土意識已深入字裡行間。


台灣的冷硬派作品,在此時期開始萌芽。紀蔚然《私家偵探》(2011)以半自傳式的敘事手法將作者自身對人生的思考轉化為連續殺人魔的追緝過程;臥斧《碎夢大道》(2014)的無名偵探流連夜店酒吧之間,藉案件探尋自我。我的張鈞見探案最新作《城境之雨》(2020),試圖整合犯罪小說的三大流派——「本格派的佈局」、「社會派的主題」與「冷硬派的觀點」於一體,並且以製作人的身分改編〈沉默之槍〉、以即時創作的〈疫魔之火〉來記錄台灣在COVID-19疫情下的社會處境,是前所未見的嘗試。


台灣境外的華文犯罪小說,則又呈現另一道風景。


依現有文獻,中國最早的犯罪小說是劍鋩在《啟蒙通俗報》連載的《夢裡偵探》(1901)。一九二○年代,程小青以〈燈光人影〉(1914)為始的霍桑探案,獲得突破性的進展,程小青因其卓越貢獻,也被稱為「中國偵探小說第一人」。其後,又有孫了紅以〈傀儡劇〉(1923)為始的俠盜魯平探案、陸澹安以〈棉裡針〉(1924)為始的李飛探案,建立了鮮明的中國偵探群像。


一九五○年代,中國受蘇聯犯罪小說影響,開始流行間諜、特務型態的作品,常以肅反、除奸為主題,稱為「反特小說」。至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國社會動盪,導致犯罪小說的發展一度中斷,文革結束後,又出現反映社會實相的公安小說,白樺〈無鈴的馬幫〉(1954)、張寶瑞《一只繡花鞋》(1971)為這段時間的代表。


二十世紀末期,中國社會隨著現代化的改革開放,犯罪小說也趨於多樣化。《歲月‧推理》雜誌(2006)創刊後,刺激了大量的創作者投入。他們的共通點,是在網際網路的刺激下,擁有大量類型閱讀經驗,且彼此不斷密切交流,不僅建立了深入的類型學識、亦擁有高度的文采及操作機巧。同時,尚有警政、鑑識等專業人士投入創作,他們豐富的工作經驗,也讓作品的內涵呈現出更為逼真的臨場感。


香港犯罪小說,在島田莊司推理小說獎舉辦後,以第二屆首獎得主陳浩基為首,取得了廣泛注目。他的警察小說《13‧67》(2014)以香港發展歷史為經緯,深刻的社會描寫筆法、豐富的解謎技巧,在全球各地都獲得極高讚譽,為華文作家第一人;其後的《網內人》(2017)亦見其圓熟的佈局功力。此外,自香港移居加拿大的文善,亦以香港金融與網路安全為故事背景的懸疑作品《逆向誘拐》(2013)獲得首獎。


近年來,華文犯罪小說尚有一股正在崛起的新生代,那就是馬來西亞創作。牛小流的筆觸輕鬆詼諧,有藥師偵探事件簿《請聆聽藥盒的遺言》(2018),王元則以〈海洋裡的密室〉(2019)獲得第17屆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後續發展如何,值得密切關注。


行筆到此,已至文末,誠如前述的林林總總,期待在華文犯罪小說百花齊放的盛況下,能成為世界類型文學不可忽視的嶄新力量!


【名詞解釋】

  • [本格]以破解謎團為核心、刺激讀者理性思維的故事。故事中經常有名偵探、不可能犯罪、封閉空間(暴風雨山莊)等元素,講求作者與讀者鬥智的公平遊戲。

  • [社會]以寫實手法,藉由揭露真相的過程,批判國家、社會問題,指陳人性的黑暗面,針貶時事,為日本特有的類型。

  • [冷硬]英文hard-boiled原指「蛋煮得過熟而難以下嚥」,衍伸為偵探冷酷寡情的行事風格。其後轉變為外冷內熱、擁有騎士精神、在殘酷大街搏鬥的偵探。

  • [懸疑]描寫犯罪或謎團所導致的心理焦慮、困惑、緊張、不安氣氛,並隨著劇情推進,出現顛覆、翻盤的意外轉折,最後抵達無可逆料的結局。

  • [驚悚]多以殘酷、血腥的情節呈現,或使主角身涉險境,強調犯罪事件帶來的感官刺激,以激起讀者恐慌、膽寒的顫慄情緒。

【本文作者】

  • 既晴,犯罪、恐怖小說作家。曾以《請把門鎖好》獲第四屆「皇冠大眾小說獎」首獎,有《別進地下道》、《病態》、《感應》等作。2020年發表《城境之雨》,擔任《沉默之槍》影視改編製作人,現為「台灣犯罪作家聯會」執行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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