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喬齊安】
Lizzie Borden took an axe(麗茲波頓拿起斧頭)
Hit her father forty whacks(砍了她爸爸四十下)
When she saw what she had done(當她意識到自己做了甚麼)
She hit her mother forty-one(她砍了她媽媽四十一下)
──〈麗茲波頓拿斧頭〉,《鵝媽媽童謠》
犯罪推理迷對那些恐怖童謠勢必不陌生,而誕生於英國工業革命時期的《鵝媽媽童謠》便是「暗黑」兒歌代表作。這些童謠並不僅是虛構,而是藉由民間口耳相傳,以隱喻方式諷刺掌權人士與既得利益者,也反映社會現實。殘酷的情節也時常成為大師的寫作創意,如范.達因《主教殺人事件》(1929)、阿嘉莎.克莉絲蒂《一個都不留》(1939)創造的「比擬殺人」手法,都來自經典的鵝媽媽童謠內容。
而這一首美國小孩耳熟能詳、後來被併入《鵝媽媽童謠》中的「麗茲波頓拿起斧頭」,正是來自19世紀的一起真實懸案:1892年,麻州小鎮弗爾里維的富豪安德魯.波頓 ( Andrew Borden ) 與他的第二任妻子艾碧 ( Abby Borden ) ,被斧頭劈得面目全非慘死家中。而第一發現者,沒有明確不在場證明的二女兒麗茲 ( Lizzie Borden ) 是大嫌疑犯。本案與美式足球明星OJ辛普森殺妻案並列美國最著名也最爭議的審判,二案都讓陪審團定下無罪的判決,但在後世普遍被認定為有罪。
為什麼世人不認可當時的判決,還編童謠讓麗茲遺臭萬年?大量影視改編作品皆認定麗茲是弒親兇手,就連克莉絲蒂的瑪波小姐最後一案《死亡不長眠》(1976),也以「犯下謀殺罪卻逃脫懲罰的人」形容麗茲?
在1892年8月4日兇案前後、以及後來在法庭上發生了哪些事?法學博士卡菈.羅柏森(Cara Robertson)從論文研究出發,在2019年發表的《麗茲波頓的謀殺審判:直擊美國史上最駭人聽聞的世紀懸案》,詳盡收錄當時媒體報導、審判紀錄、相關證人(甚至路人)證詞、後世的觀點整理,被評價為「麗茲.波頓案」的權威研究。
麗茲.波頓案在19世紀引起全國關注,據媒體報導,大量女性「瘋狂地」擠進法庭,連走廊都站滿人,街頭甚至為判決開起賭盤。怎會如此受到矚目?一方面是其犯罪殘酷性,在大街小巷渲染下,許多居民驚恐地以為開膛手傑克來到美國了;但最主要的原因在於──麗茲是女人。
柔弱的女人通常被認為會選擇毒殺,而此案竟是一位家教良好的名門淑女用極暴力的方式殺人。有許多人站在她這邊表示同情,卻有更多人抱著「想看怪物真面目」、「湊熱鬧」的心態看好戲。而麗茲有時候說謊、有時候坦誠,看似過度冷靜,從頭到尾令人摸不透的表現,也更加深人們對她的好奇與獵巫心理。
「如果有任何兇手要逍遙法外,波頓大宅便是最適合的現場。」
為什麼麗茲案無法破解,必須靠陪審團決定她有沒有罪?因為當時還沒有指紋鑑定技術,遑論DNA,這讓檢方無法鎖定兇手身分。紐約首席驗屍官Andrew Schweighardt指出,當時的搜查觀念、技術還太原始。警察辦案初期,波頓大宅還擠滿醫生、記者、鄰居甚至路人,這讓許多線索直接被破壞。而警方一開始對兇器採證的疏漏,也在日後成為檢方訴訟失利的致命傷。
在欠缺科學佐證下,地方檢察官諾爾頓與辯護律師羅賓森在法庭上展開激烈交火,好取得陪審團的心證(從本書收錄的審判記錄,我們也能夠清楚看見雙方的論點基準、迎戰策略)。諾爾頓何以堅定地強調麗茲有罪?他舉出,麗茲身分上的「階級、信仰、年紀、性別」,都不應構成她的清白,因為德高望重的紳士與年輕女性都有過作奸犯科的前例。諾爾頓更引用福爾摩斯探案中膾炙人口的觀念:「首先要把一切不可能的結論都排除,那其餘的,不管多麼離奇,難以置信,也必然是無可辯駁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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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簡介/喬齊安
台灣犯罪作家聯會成員,百萬書評部落客,日韓劇、電影與足球專欄作家。本業為製作超過百本本土推理、奇幻、愛情等類型小說的出版業編輯,並成功售出相關電影、電視劇、遊戲之IP版權。興趣是文化內涵、社會議題的深度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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